[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公开招标]Y2025GZ031 2025年鄢陵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不见面开标)-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Y2025GZ031 2025年**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不见面开标)-变更公告标书代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首次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7日

2、项目名称:2025年**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二、变更事项及内容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由原“项目编号:****现变更为“项目编号:Y2025GZ031”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由原“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每份得2分,最高得2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现变更为“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每份得 2分,最高得 2 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3、招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由原

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缴纳)

由招标人收取。

缴纳形式:基本户转账或履约保函的形式。

履约担保金额:

1.基本户转账:中标合同金额的3%(百元取整)

2.履约保函:按中标合同金额的10%(百元取整)

投标人采用基本户转账方式缴纳履约担保的,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办理,应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担保缴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段)

注意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

1、中标人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形。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履约担保或者履约保函的缴纳或提交。****银行、银行账号发生变化,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履约担保的,投标人****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

现变更为

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缴纳)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要求。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收取):按不超过中标合同

金额的10%(百元取整)。中标单位于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银行****银行保函形式向招标人缴付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

4.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大道西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4-****579

监督部门:**县****服务中心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374-****658

代理机构:****

地址:****示范区宏腾路以北竹林路以东深商大厦17层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183****7985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附件下载1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