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T_****-A
二、合同名称: 2024年**区汽修行业VOCs总量减排试点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2024年**区汽修行业VOCs总量减排试点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28****中心3楼
联系方式:0755-****8502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光****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西片区**大道与十八号路****科技园1栋B座2505
联系方式:152****20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区汽修行业VOCs总量减排试点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00.00
合同金额: 208.9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4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1日,**市**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09
九、其他补充事宜:一、合同服务内容 1.经双方协商,将原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一)协助开展汽修企业规范化工作 (3)末端治理在线监测 对规模大、排放量大以及末端治理问题较多的汽修企业(包括末端治理设施老旧损坏、未定期更换治理耗材、废气排放不达标等),选取15家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点位)开展不少于300天的在线监测。通过VOCs浓度在线监测及工况监控的方式对企业末端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VOCs浓度超标情况进行在线监控;结合现场核查和在线监测数据情况,对使用活性炭、过滤棉为主的汽修企业,明确更换周期,及时提醒企业按时更换并反馈更换完成情况,做到企业末端治理设施精准化、过程化、追踪性管理,提高涉VOCs污染源管理水平每月形成末端在线监测月报。” 变更为: “(一)协助开展汽修企业规范化工作 (3)末端治理在线监测 对规模大、排放量大以及末端治理问题较多的汽修企业(包括末端治理设施老旧损坏、未定期更换治理耗材、废气排放不达标等),选取15家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点位)开展不少于240天的在线监测。通过VOCs浓度在线监测及工况监控的方式对企业末端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VOCs浓度超标情况进行在线监控;结合现场核查和在线监测数据情况,对使用活性炭、过滤棉为主的汽修企业,明确更换周期,及时提醒企业按时更换并反馈更换完成情况,做到企业末端治理设施精准化、过程化、追踪性管理,提高涉VOCs污染源管理水平每月形成末端在线监测月报。” 2.将原合同第一条第三款: ”(三)开展深度治理工作 依据分级管理结果,参考重点行业VOCs深度治理方案,结合汽修行业特点,从原辅材料、过程控制以及末端治理等方面,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综合评估,协助甲方形成汽修行业深度治理方案。协助甲方对分级管理中定级为C级的汽修企业,一对一制定深度治理方案帮助企业提升为B级,对分级管理中定级为B级的汽修企业,制定提升为A级的治理方案。” 变更为: “(三)开展深度治理工作 依据分级管理结果,参考重点行业VOCs深度治理方案,结合汽修行业特点,从原辅材料、过程控制以及末端治理等方面,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综合评估,协助甲方制定不少于35家汽修企业深度治理方案。协助甲方对分级管理中定级为C级的汽修企业,一对一制定深度治理方案帮助企业提升为B级,对分级管理中定级为B级的汽修企业,制定提升为A级的治理方案。”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协商,将原合同第三条第一款: “(一)合同总价:人民币贰佰零捌万玖仟元整(¥2,089,000.00)。 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税费、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包括以各种方式寄****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和专家评审等费用。” 变更为: (一)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佰捌拾贰万贰仟伍佰柒拾叁元整(¥****573.00)。 本合同总价为含税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协商予以调整 2.经双方协商,将原合同第三条第二款: “(二)支付方式 1.本合同分三期付款: (1)第一期款(首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7.71%,即人民币壹佰贰拾万伍仟伍佰陆拾壹元玖角整(¥1,205,561.90); (2)第二期款(阶段款):2025年2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产生的全部协助帮扶指导工作台账、强化减排工作记录文档、末端在线监测月报、分类管理清单、改造记录文档、汽修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评估台账,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2.29%,即人民币贰拾伍万陆仟柒佰叁拾捌元壹角整(¥256,738.10); (3)第三期款(尾款):合同服务期结束,乙方完成合同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全部成果,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陆拾贰万陆仟柒佰元整(¥626,700.00)。” 变更为: “(二)支付方式 1.本合同分三期付款: (1)首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5日内支付人民币壹佰贰拾万伍仟伍佰陆拾壹元玖角整(¥1,205,561.90); (2)第二期款(阶段款):2025年2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产生的全部协助帮扶指导工作台账、强化减排工作记录文档、末端在线监测月报、分类管理清单、改造记录文档、汽修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评估台账,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5日内支付人民币贰拾伍万陆仟柒佰叁拾捌元壹角整(¥256,738.10); (3)尾款:合同服务期结束后,乙方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全部成果,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叁拾陆万零贰佰柒拾叁元整(¥360,273.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