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中医院信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咨询设计服务项目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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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各潜在供应商:

关于“****信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咨询设计服务项目”本项目的澄清修改如下: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磋商和评审办法-2.详细评审标准:服务方案-3、各系统能够实现的功能的详细描述”

现修改为:

“3、各系统能够实现的功能的详细描述:

(1)符合项目要求,内容科学详细得3(不含)-6分;

(2)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内容详细合理得1(不含)-3分;

(3)能够提供进展安排,内容有待完善得0(不含)-1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2、服务方案总分值由42分修改为43分。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磋商和评审办法-2.详细评审标准:人员配备”

现修改为:

人员配备

15分

1、投标人拟派咨询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系统分析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网络规划设计师(高级),每具有上述一个证书得1分,满分3分。

2、投标人拟派咨询服务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有以下资格证书:

(1)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协会颁发)(包含电子、信息化)的,得2分;

(2)软件设计师证书(人社部门颁发)的,得2分;

(3)系统分析师证书(人社部门颁发)或系统架构师的,得2分;

(4)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人社部门颁发)的,得2分;

(5)信创规划管理师(工信部门颁发)的,得2分;

(6)信息/网络安全******部门颁发)的,得2分;

注:(1)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信息;(2)提供相关有效的证书;(3)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4)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可以重复计分,不同人员具有同一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4、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7月28日14:30(**时间)标书代写

注: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此更正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供应商及时下载;需潜在供应商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更正。

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市**区蜀鑫路69号********基地)706室

项目联系人:陈刚

电话:183****0312

****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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