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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李宇临于2025年07月23日死亡,其名下位于 **市**区**城**街福中福贵和园A3-3栋202房、梅府国用(2011)第959号、粤房地权证**字第****112127号、**市**区**城**街福中福贵和园A3栋50号杂间、梅府国用(2011)第1758号、粤房地权证**字第****149741号、中的财产50%份额系其遗产。根据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确认李怡萱、朱惠方、李奕萱、李宣萱、李宗烨、朱惠方、李添胜、李秋英为法定继承人。根据上述法定继承人提交的询问表、具结书等确认该遗产由李怡萱、朱惠方、李奕萱、李宣萱、李宗烨继承,现李怡萱、朱惠方、李奕萱、李宣萱、李****登记中心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
根据《不动产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14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材****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体中心****中心
联系电话:0753-****843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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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