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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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完成2025******社****农场工作任务,根据《关于做好2025******社****农场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经综)函〔2025〕70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社****农场培育项目的实施,******社****农场夯实组织规范运行基础、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培育一批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的规范主体,进******社****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部任务要求和我省实际,今年全省中央财政共下拨资金3000万元,******社154个、家庭农场292个。

二、支持对象

采取主体自主申报、审核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支持对象。奖补对象应为依照《中华人******社法》、《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且纳入农业农******社******社、联合社,****农场“一码通”****农场。具体条件包括:

一是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或超大规模经营。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涉及经营权出租、入股的,应参照《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在合同中准确标明相关承包地块代码。

二是财务管理规范。农民**社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会计账簿齐全,财务报表符合《******社财务制度》《******社会计制度》要求,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家庭农场使用相应的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规范。

三是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农民**社参照《******社示范章程》或《****联合社示范章程》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四是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是联农带农紧密。农民**社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的成员范围一致,实有成员数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比例不低于60%。家庭农场通过雇工、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

六是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三、支持方式与推荐名额

(一)支持方式。采取奖补方式对推荐符******社****农场给予支持。******社支持10万元、****农场支持5万元。

(二)推荐名额分配。培育资金已通过因素法下达各县市区,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分配时已向省旅发大会承办市、乡村**重点帮扶县等倾斜,并对获第六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推荐的、参加农业经理人竞赛获奖的有关县市区以及厅驻村帮扶工作队所在县******社给予重点支持。

(三)优先和限制事项。参与2025年**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的新型经营主体;符合条******社、残疾人领办创办或者吸纳******社、妇女及返乡人******社****农场同等条件******社****农场名录汇总表中按要求填写)。2022年(含)以来获得省级以上新型经营主体资金支持的经营主体不得重复支持。

四、申报和推荐程序

(一)自主申报。******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向县级农业农村(农经)部门报送申报文件。

(二)县级核查。县级农业农村(农经)部门组织人员实地核查并签字背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参照创建办法相关评选程序会审推荐上报市州农业农村(农经)部门。

(三)市级审核确认。由市州农业农村****创建办法评审程序进行审核确认。审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农业农村局名义行文等额报省厅备案。

(四)省级备案。省厅适时对市州报备对象进行抽查复核,建立****农场******社名录。

五、相关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农经)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层级职责,抓好推荐对象的初审把关、评审复核等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培育工作任务。县级农业农村(农经)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方案,及时按要求上传至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农业农村厅资金项目监管平台。对******社****农场,市县要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抓好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农经)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管理机制,组织做好主体申报、奖补发放、信息公开等工作,动态掌握项目实施进展,实现项目精细化管理。要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农业农村厅资金项目监管平台及时据实上报资金执行情况,加快资金兑付,2025年12月31日前必须下拨到位。对获******社、家庭农场实行名录管理,分别******社名录库、****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记录财政资金支持情况,******社、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和联农带农情况。

(三)规范资金使用。各级农业农村(农经)****农业农村厅资金项目监管平台、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的运用,推进项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及时做好项目备案、资金分解下达、项目实施情况填报、项目和资金绩效自评等工作。******社、家庭农场,要严格按规定履行资格审查程序,规范开展公告公示,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禁以拨代支、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奖补资金不得用于购买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已支持的农业机械,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

(四)按时报送资料。市州推荐备案文件纸质和电子版于9月15****农业农村厅农村**经济指导处。联系人:黎俊杰,159****5598;邮箱:****@163.com。地址:**市**区教育街66号省农业农村厅二办公楼。

附件内容详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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