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质 疑 人: ******公司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质疑事项1:
中标供应商****在本次项目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进行如下声明:“2.电饼铛”的产品制造商为**市华美****公司****公司。分公司不具备单独划型的资格,因此,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为无效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回复:
《中小企业声明函》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附件自主填写声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经审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2.电饼铛”数据内容填写符合要求。
质疑事项2: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24.不锈钢三用绞肉机”,不符合国家合法经营要求。该公司在本项目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24.不锈钢三用绞肉机”的产品制造商为**市****机械厂,**市****机械厂已于2007年03月19日被吊销执照。
回复:
《中小企业声明函》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附件自主填写声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经审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24.不锈钢三用绞肉机”数据内容填写符合要求。
****公司“取消****中标资格”的请求,我单位不予认可。
附件信息:
暨阳分校质疑函-******公司.pdf (14.9 M)
暨阳分校厨房设备答复函-**雅诺.pdf (155.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