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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区、利甲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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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开发区、利甲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5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其他商务需求编号7项目人员基本要求中的“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现更正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2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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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杨梅镇
联系方式:0668-****108
名 称:****
地 址:**市**区工业大道东路二号1栋508室
联系方式:0668-****051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066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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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