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0314-****829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 1 |
刘忠有 |
房屋所有权 |
八卦岭乡江湖峪村 |
集建()字第100号 |
孔伶云 |
****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