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县增设**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及补点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县增设**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及补点建设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网(zfcg.****.cn)免****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9日 09时00分00秒(**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增设**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及补点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包1(交通管理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1 | A****0200-交通管理设备 | 交通管理设备 | 1(批) | 否 | **县增设**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及补点建设项目 | 2,8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个日历天。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时间: 2025-08-26 至 2025-09-0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省政府采购网(zfcg.****.cn)免****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2025-09-19 09:00: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县三华南路56号社保大楼二层1号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县古镛镇**路9号
联系方式:0598-****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
地址:**省**市**区**园路5****中心A座TA楼8层代理部
联系方式:0591-****566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政妥、金鑫、陈佳杰
电话:0591-****5660
网址: zfcg.****.cn
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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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