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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福明公交首末站(含汽车东站公交首末站)临时过渡场地项目(项目编号:****)于2025年8月22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澄清如下,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1.原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第12.4.3项第1)点内容为:
合同签订且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包含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扣除暂估价、暂列金)。
现修改为:
合同签订且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扣除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2.原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机构电话为0574-****6921。
现修改为0574-****6921/****7252、150****5071。
3.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补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备案单位: ****集团****公司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