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福明公交首末站(含汽车东站公交首末站)临时过渡场地项目(项目编号:****)于2025年8月22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澄清如下,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二为准。
1.原招标公告中第4.2项:投标人必须于2025年8月28日16:00前在**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http://sun.****.com:8060/xe/login)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或逾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投标人必须于2025年9月5日16:00前在**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http://sun.****.com:8060/xe/login)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或逾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标书代写
2.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16时00分。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2025年9月5日16时00分。
3.原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2025年9月8日9时30分。
4.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16时00分。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2025年9月3日16时00分。
5.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补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备案单位: ****集团****公司
2025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