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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
营销能力提升行动项目实施主体及方案
的专家评审意见公示
依据《****委员会关于印发〈**市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营销能力提升行动项目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5〕43号)《关于印发〈**区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营销能力提升行动项目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5〕8号)文件要求,目前已完成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遴选评审工作。经论证,该项目和实施方案评审可行,项目实施主体为天****公司。现履行公示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主体:天****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赤欢路6901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拓展营销渠道、品牌宣传推介、数智化集成应用、品牌基础建设、服务能力提升等内容。
经专家审核,该项目建设必要,建设方案基本可行,投资和效益分析基本合理,申报材料比较规范,评审专家形成统一评审意见并签字确认。
公示期限为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2日,共5个工作日。
现予公示。
联系电话:022-****5354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