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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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5-08-27 17:10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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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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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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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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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74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GLYHGCZHPG2022[JT] |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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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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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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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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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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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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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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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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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区G243、G319和G351公路安全能力提升工程补遗通知(二) 至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区G243、G319和G351公路安全能力提升工程”补遗通知(二)内容如下: 一、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内容修改为:“
| 2.2.3 |
选项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总报价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按照上述计算方法自动计算评标基准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
”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2.1(3)内容修改为:“
| 3.2.1(3) |
选项一: 投标报价得分(C) |
投标总报价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得本附表第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 7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5年9月12日10:00,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作同步修改。标书代写 本补遗通知(二)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无论各潜在投标人是否下载查阅,均视为已知晓此次修改,因此产生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8月27日 |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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