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征预告〔2025〕60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郭河镇(台创园)施湾村谭埂组,同大****社区星夜四组、星夜五组、星夜八组、星夜九组、星夜十组、星夜十一组、星夜十二组、新渡三组、新渡四组、新渡五组,施丰村施丰十组、施丰十一组、秋丰一组、****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郭河镇(台创园)施湾村谭埂组,同大****社区星夜四组、星夜五组、星夜八组、星夜九组、星夜十组、星夜十一组、星夜十二组、新渡三组、新渡四组、新渡五组,施丰村施丰十组、施丰十一组、秋丰一组、****小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为建设合庐产业**北外环路(牛金路—星夜大道)项目,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2为建设**县和美乡村郭河片区路网提升项目—**大道,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地块4为建设S103合铜路(上派至庐城段)改建工程,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地块5为建设合庐产业**经四路(北外环-南外环)项目,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地块7为建设**县和美乡村郭河片区路网提升项目—**大道,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9为建设合庐产业**花莲路(北外环-南外环)项目,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10为建设合庐产业**龙桥路(牛金路一新合铜路)建设工程项目,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11为建设合庐产业**白果路(牛金路一东外环)建设工程项目,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地块12为建设**县和美乡村郭河片区路网提升项目—经三路,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地块13为建设**县和美乡村郭河片区路网提升项目—经三路,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14为建设**县和美乡村郭河片区路网提升项目—星夜路,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以上地块均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6为建设****科技园区(核心区)提质升级及配套建设项目—种子产业园,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15为建设**省合庐产业**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合庐产业**排涝水系及调蓄洪水体规划设计项目,规划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以上地块均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3、地块8为****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县合庐产业**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4月30****政府批准,**县合庐产业**施湾安置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9月23****政府批准。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政府****政府****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郭河镇(台创园)、施湾村、谭埂组,同大镇(台创园)、新渡社区、星夜四组、星夜五组、星夜八组、星夜九组、星夜十组、星夜十一组、星夜十二组、新渡三组、新渡四组、新渡五组,施丰村、施丰十组、施丰十一组、秋丰一组、****小组范围内,采用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政府、****政府、****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赵伟,联系方式:136****2919。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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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8日下载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庐征预告〔2025〕60号)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