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HS14-01-1d地块南侧规划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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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市**区HS14-01-1d地块南侧规划道路工程已由宁****改革局以2503-330203-04-01-96285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由财政性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1030.44万元,工程概算10653.92万元,其中**工程造价1023.91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西起薛家北路,**福瑞南路,道路长约380米,红线宽16米,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5716平方米。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交通、环卫、监控等附属设施,电力、给水、通信、燃气等配套管线同步实施,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市**区望春街道。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造价****546元。

2.3 施工总工期:300日历天。

2.4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标书代写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市****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574-****8632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新晖路155号**国贸18楼

联系人:朱雪洋、范少亮、范琦

联系电话:0574-****6898、177****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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