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项目CH-Works-1:**市部分河流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烔炀河、鸡裕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利用亚行贷款****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项目
项目贷款号:4369-PRC
合同名称:**市部分河流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烔炀河、鸡裕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合同编号:CH-Works-1
招标编号:****
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有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7日24:00前)时间来(1)要求就投标的评审进行事后情况说明;和/或(2)按照“投标人须知”第43.1款规定的程序,就授标意向提交与招标过程有关的投诉。
提供合同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合同细节,并将采购投诉按以下地址发出:
收件人:汤工
职务:主任
机构名称:****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号码:0551-****9021
评标结果概述如下:
1.投标人列表
| 投标人名称 | 开标时宣读的投标价 (人民币 元) | 评标价 (人民币 元) | 备注 |
| **市****公司 | ¥104,697,412.50 | / | 暂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 |
|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联合体 | ¥147,589,149.49 | ¥137,589,149.49 | 暂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 |
| ****集团有限公司 | ¥115,846,407.22 | ¥105,846,407.22 | 暂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 |
| ****公司、****集团海河****公司联合体 | ¥182,370,760.08 | ¥172,370,760.08 | 暂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 |
| ******公司、**锦****公司联合体 | ¥98,001,709.82 | / | 暂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 |
| ****公司 | ¥135,000,000.00 | ¥125,000,000.00 | 暂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 |
| ****、****公司联合体 | ¥109,756,552.97 | ¥99,756,552.97 | 暂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 |
| **龙元盛宏****公司、**省**兴益水利****公司联合体 | ¥160,076,668.48 | ¥138,070,535.00 | 1、暂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 2、工程量清单汇总表除暂定金额外,均下浮8%,单价同比例下浮,下浮后的投标总价为148,070,535.00元。 |
| ****公司 | ¥161,500,337.78 | ¥151,500,337.78 | 暂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 |
| ****集团有限公司 | ¥126,102,278.60 | ¥116,102,278.60 | 暂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 |
| ******公司、**新宇****公司联合体 | ¥116,000,000.00 | ¥106,000,000.00 | 暂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 |
| 黄河明珠****公司 | ¥148,885,485.63 | ¥138,885,485.63 | 暂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 |
| ****集团****公司 | ¥165,000,000.00 | ¥155,000,000.00 | 暂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 |
| ****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145,891,228.77 | ¥135,891,228.77 | 暂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 |
| ****集团水利****公司 | ¥107,933,739.57 | ¥97,933,739.57 | 暂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 |
| **省建筑****公司、广****公司联合体 | ¥120,211,955.05 | ¥110,211,955.05 | 暂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 |
| ****集团有限公司 | ¥101,130,613.79 | / | 暂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 |
| ******公司、****集团****公司联合体 | ¥151,932,113.03 | ¥141,932,113.03 | 暂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 |
| ******公司、南****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局****公司联合体 | ¥138,002,532.35 | ¥128,002,532.35 | 暂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 |
| 湖****公司、****公司联合体 | ¥153,121,175.82 | ¥118,933,697.11 | 1、 暂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 2、 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除清单编号B暂定金额外,清单编号1-5均下浮16.9%,单价同比例下浮。 |
| ****集团****公司、****公司联合体 | ¥103,000,000.00 | / | 暂定金人民币1000万元 |
2.各未中标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
(1)**市****公司:经评审,该投标人在异常低价澄清回复中仅提供承诺函,未提供其余任何有效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异常低价子项报价的合理性。因此,该投标人不通过价格评审。
(2)******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联合体:评标价格排名第十。
(3****集团有限公司:评标价格排名第二。
(4****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海河****公司联合体:评标价格排名第十六。
(5)******公司、**锦****公司联合体:经评审,该投标人在澄清回复中更换的项目经理及证明材料仍无法证明该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近3年(以竣验收证明日期为准)完成过至少1个人民币1.5亿元水利水电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除外)施工项目类似项目”的要求。因此,该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
(6)****公司:评标价格排名第七。
(7)****、****公司联合体:无。
(8)**龙元盛宏****公司、**省**兴益水利****公司联合体:评标价格排名第十一。
(9****集团有限公司:评标价格排名第十四。
(10****集团有限公司:评标价格排名第五。
(11)******公司、**新宇****公司联合体:评标价格排名第三。
(12)黄河明珠****公司:评标价格排名第十二。
(13****集团****公司:评标价格排名第十五。
(14)****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评标价格排名第九。
(15****集团水利****公司:经评审,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证明其低价的合理性。因此,该投标人不通过价格评审。
(16) **省建筑****公司、广****公司联合体:评标价格排名第四。
(17) ****集团有限公司:该投标人未在澄清函回复截止时间**行回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7.2款规定“如果投标人没有在业主的澄清要求所规定的时间内就其投标提供澄清,其投标可被拒绝。”经评审,该投标人不通过资格评审。
(18) ******公司、****集团****公司联合体:评标价格排名第十三。
(19) ******公司、南****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局****公司联合体:评标价格排名第八。
(20) 湖****公司、****公司联合体:评标价格排名第六。
(21****集团****公司、****公司联合体:经评审,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证明其低价的合理性。因此,该投标人不通过价格评审。
3.中标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联合体 |
| 地址: | **市**区**道91号;**省**市**县上派镇青年北路2号 |
| 合同价格: | 人民币109,756,552.97元 |
| 合同期限: | 18个月 |
| 授标范围: | CH-Works-1:**市部分河流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烔炀河、鸡裕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21,951,310.5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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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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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