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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电机****基地(三期)-火青路道路工程(宣纸路至经四路路段)(项目编号:****)作如下答疑: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4条“最高投标限价****0483.48元(其中含暂列金额****000.00元,是计取税金)”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0483.48元(其中含暂列金额****000.00元,不计取税金)”。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不变。标书代写
三、本答疑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答疑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