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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品牌创建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未检品牌创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县环**路56号办公楼三楼3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1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未检品牌创建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5000.00元 最高限价:55000.00元 二、服务内容: 为切实提升****未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公众对未检工作的理解与认同,现拟采购专业未检宣传片拍摄服务(含MV)。通过精心策划、拍摄和制作,打造一部主题鲜明、内容生动、传播力强的宣传片及MV,附属可系统展示未检工作成果、检察官队伍形象及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与保护的文创产品。 三、采购需求: 1.宣传片及MV需突出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准确体现****未检工作的法律依据、职能范围和工作成效,让观众清晰了解未检工作的重要性。 2.内容应包含典型案例(需符合保密要求),通过案例展示未检工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等方面的作用MV可围绕相关主题进行创作,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 3.展现未检检察官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体现检察官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与责任,MV可通过歌词、画面等形式传递相关情感,拉近与观众的距离。 4.形式上宣传片可采用纪实与情景再现相结合的方式,MV 可结合歌曲风格采用相应的画面呈现形式,两者均需画面清晰、节奏适宜、配乐得当,增强观赏性和传播力。 5.视频制作技术要求 格式:MP4或MOV。 时长:宣传片不超过10分钟(含片头片尾),MV时长根据歌曲情况合理确定。 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 (Full HD)。 画面比例:16:9。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告及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或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标书代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标书代写 (5)参加本项目采购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获取。 获取地点:**省**市**县环**路56号办公楼3楼307。 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县56号办公楼3楼307。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月15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县环**路56号办公楼3楼3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询价公告在《****官方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环**路56号 联系方式:马老师0871-****1655 监督电话:0871-****1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