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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已在门户网站完成对**市沙****公司**山采矿点新增**储量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示,公示期限届满,无异议。现将**市沙****公司**山采矿点新增**储量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结果从即日起一年内有效。
联系电话:0833-****521。
附件:**市沙****公司**山采矿点新增**储量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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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