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基地食堂主副食品、日用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省**市**县**镇福通路 88 号****广场 A 区首层 A017 号商铺
中标金额:157.9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合同包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2025****基地食堂主副食品、日用品采购项目 | 提供其食堂所需的主副食品,主要种类有:生鲜肉类、禽蛋类(猪肉、牛肉、鸡、鸭、鱼、禽蛋等);蔬菜、瓜果类(各类生鲜蔬菜、瓜果、水果)、糕点、牛奶。等。其余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1年。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中标人须分批次完成全部货物供应。每批次供应量、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等。其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应**、张秀玉、许玉榕、金文婷、张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合同金额在不超过本项目实际预算金额195万元的范围内据实结算;评标时中标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中标折扣系数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195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费标准:100万以下费率1.5%,100万-500万费率0.8%,按上述标准的八折支付代理服务费)。请供应商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中标人不支付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招标失败支付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上述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b.****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支付方式缴纳。
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100********001000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080万元(人民币)
七、中标结果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 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中标人:****,折扣系数:0.81,评审总得分:97.76分。
3、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折扣系数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为****000元。投标报价折扣系数即是中标人实际结算单价依据。实际结算以实际采购数量跟实际结算单价为准,结算单价=基准价×中标折扣系数。供货期说明: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195万元),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县国优北路118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电话:185****930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
联系方式:周灵珍、林娜、陈爱光 电话:0591-****2309
3.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