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南区管理服务楼、****监测站、南区咖啡厅(4间)整体招租 |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5年10月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10月21日 |
| 标的简况 |
||||||
| 标的坐落 |
**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元) |
挂牌底价/年租金(元) |
|
| 1 |
南区管理服务楼 |
1 |
375.76 |
50000 |
310736 |
|
| 2 |
****监测站 |
1 |
319.06 |
|||
| 3 |
南区咖啡厅1 |
1 |
118.23 |
|||
| 4 |
南区咖啡厅2 |
1 |
117.46 |
|||
| 5 |
南区咖啡厅3 |
1 |
125.53 |
|||
| 6 |
南区咖啡厅4 |
1 |
124.75 |
|||
| 合计 |
1180.79 |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5年。 2、租金每半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 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押金(元) |
2个月租金 |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 房屋现状 |
1、标的位于**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土地**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南区,西至道路,北至空地,土地形状不规则,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好,地质水文条件良好,无异常地质现象。 2、本次招租包含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招租标的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
|||||
| 租赁用途 |
承租方在利用租赁标的开展的经营管理活动需符合现****县政府相关规定。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
|||||
| 重大事项说明 |
承租方需承担本次第三方租金评估委托费25000元,并于出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公司指定账户。 |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6月10日 |
|||||
| 评估机构 |
**立诚土****公司 |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742383Y 注册地:****县 法定代表人:邓俊柯 经济类型:事业单位 |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财政局关于**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南区基础设施出租的复函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财政局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将租金及租赁押金交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4、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出租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3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出租合同,视为违约。 5、承租方在利用租赁标的开展的经营管理活动需符合现****县政府相关规定。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6、承租方应妥善保管出租标的,并进行必要的维修和维护,维持资产原状。承租方应依法设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在合同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不得转卖、抵押、转租。 8、承租方负责承担出租资产所产生的水电费、燃气费、网络通讯费、车辆使用费、物业费、公摊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9、承租方应负责出租资产及其南丽**区码头、道路等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以及周边区域安全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10、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年租金标准价格。 11、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按两个月的租金总额计算。租金每半年一付,需在每半年租赁周期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付清当期租金。首期租金以及押金需于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租方账户。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12、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出租合同》中约定。 |
|||||
| 标的交割 |
按《**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出租合同》约定办理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遇有突发性事件以及重大活动等情况时,承租方应该服从招租方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3、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4、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 现场展示 |
**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 |
|||||
| 报名时间 |
2025年10月9日至 2025年10月21日 |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5年10月21日17:00****交易所网站(www.****.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租赁押金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限总租金的2.5%,由新承租方承担。 |
|||||
| 竞价安排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南区管理服务楼、****监测站、南区咖啡厅(4间)整体 |
10月9日9:00 |
10月22日9:00 |
5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8038 陈先生 ****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8002 |
||||
| 单位地址 |
公司本部地址: **省**市国兴大道61****银行大厦18楼 海****服务中心窗口: **市**区****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6号窗口: **市**区东岸一路旅文﹒**总部港A3栋8楼 |
||||
| 其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