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胃肠镜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09日 16:2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0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淑明、黄季红、冯丽红、蓝斌、温**、何冬秀、陈晓铃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520分机号863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五四路28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01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七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520分机号8633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胃肠镜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15 08:30:00,更正为:2025-10-27 08: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0-15 08:30:00,更正为:2025-10-27 08: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省**市**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七层3号评标室(****),更正为:**省**市**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七层1号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三、商务要求”的“8、合同支付方式:本项目服务期限2年(服务期起始日以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按年度结算,当年度维保开始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00%,一年后无未了事宜,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当年维保金额的10.00%。”,更正为“8、合同支付方式:本项目服务期限2年(服务期起始日以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按年结算,当年度维保开始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当年维保金额的90.00%,一年后无未了事宜,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当年维保金额的1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63.com
名称:****
地址:**省**市**区五四路282号
联系方式:0591-****0159
名称:****
地址:**省**市**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 0591-****8520分机号8633
项目联系人:郑淑明、黄季红、冯丽红、蓝斌、温**、何冬秀、陈晓铃
电话: 0591-****8520分机号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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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