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纯电动公路客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受**飞鹤****公司委托,就2025年纯电动公路客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纯电动公路客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预算:1689.6万元,11m纯电动大型高一级客车(单风挡,47+1座,电量≥310Kwh),22辆,76.8万元/辆(自提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四、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5天内,由中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送车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车辆需求:共22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说明。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其他要求
5.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须为具有大型客车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获取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报名环节,投标人直接从**市公共**交易平台“其他交易”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招标资料。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5年10月31日13时30分,地点为**市**大道269****车站)****2楼会议室八。标书代写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九、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合同签订时由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人,待供货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给中标人。
十、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瞿女士
联系电话:0513-****81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道817号**财富大厦A座7楼
联 系 人:**
电 话:0513-****2662
202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