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产业园绿色家居建设项目(一期)一租赁小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
(项目编号:****)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产业园绿色家居建设项目(一期)一租赁小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招标类别 | R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67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6500平方米,项目规划建设套间公寓(50平方米/套)、单身公寓(30平方米/套)及配套商业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 10月 11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 10 月 15日 |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贰佰伍拾叁万玖仟叁佰元整(¥****300.00) | ||||||
| 设计服务工期 | 5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周祝勇(注册编号:200****1501)(身份证号码:320504******3512) |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大明路东侧、韩区**侧(QQ030204-01)地块开发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项目 2、三鑫亚**5期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贰佰伍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500.00) | ||||||
| 设计服务工期 | 5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尹书芬(注册编号:201****2346)(身份证号码:130402******3628) |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温馨花园二期工程总成承包项目(EPC) 2、**县滨河新苑安置小区三期项目(EPC)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肆仟叁佰元整(¥****300.00) | ||||||
| 设计服务工期 | 5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禤晓林(注册编号:200****0232)(身份证号码:450103******0018) |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人民医院项目EPC总承包; 2、****保健院苍海院区****医院)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公示媒介 |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中心网站及**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006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