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公司汉宜、大随段2025-2028年度清障施救服务采购招标 第1号补遗书
根据《楚天公司汉宜、大随段2025-2028年度清障施救服务采购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4页,请各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补遗书内容如下:
补遗书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中质量要求修改为: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相关规范及标准。中标人中标后必须按照《**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标准和规程》《**交投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范和标准开展车辆救援工作,合理设置救援企业驻地、服务点、停车场等,按规范标准组织救援服务、收取施救费用。
二、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附录: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修改为:
|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最低要求 |
| 1标段 |
项目负责人 |
1 |
近3年至少承担过1 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车辆救援人员(含驾驶员) |
30 |
1.清障车辆驾驶员(至少提供十五名)应取得驾驶车型对应的驾驶证; 2.车辆救援人员必须从事车辆救援工作3年及以上(至少提供3年社保); 3.建立人员档案、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身份资料须报送审核备案和确认;未备案及未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上路从事车辆救援工作(提供人员台账、劳动合同和保单); 4.提供所选派车辆救援人员和救援车驾驶员近一年的安全教育培训材料。 |
|
| 2标段 |
项目负责人 |
1 |
近3年至少承担过1 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车辆救援人员(含驾驶员) |
5 |
1.清障车辆驾驶员(至少提供一名)应取得驾驶车型对应的驾驶证; 2.车辆救援人员必须从事车辆救援工作3年及以上(至少提供3年社保); 3.建立人员档案、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身份资料须报送审核备案和确认;未备案及未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上路从事车辆救援工作(提供人员台账、劳动合同和保单); 4.提供所选派车辆救援人员和救援车驾驶员近一年的安全教育培训材料。 |
三、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附录: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设备最低要求)修改为:
| 标段 |
车辆 |
数量 |
最低要求 |
| 1标段 |
巡查车 |
6 |
(1)车辆救援服务企业车辆需建立车辆档案办理相关保险并通过年审; (2)提供所有车辆近一年的保险和年审材料。 |
| 3吨以上(含)平板清障车 |
12 |
||
| 三轴及以上平板车(10吨以上) |
3 |
||
| 三轴及以上平板车(20吨以上) |
3 |
||
| 50 吨(含)以上吊车(可租赁) |
6 |
||
| 100 吨(含)以上吊车(可租赁) |
3 |
||
| 装载重量超过 8 吨的驳货车(可租赁) |
6 |
||
| 2标段 |
巡查车 |
1 |
|
| 3吨以上(含)平板清障车 |
2 |
||
| 三轴及以上平板车 |
1 |
||
| 50 吨(含)以上吊车(可租赁) |
1 |
||
| 100 吨(含)以上吊车(可租赁) |
1 |
||
| 装载重量超过8 吨的驳货车(可租赁) |
1 |
注:
1、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保单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加盖公章),租赁车辆提供合同及车辆相关证件,自有车辆需为本单位所属。
2、时间要求:近1年,指自2024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标书代写
3、中标单位车辆、设备仅限于承接招标人该标段的车辆救援服务工作,不得擅自跨单位、跨区域使用。
四、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项修改为:
| 7.6.1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具有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含非融资性担保的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现金、支票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标段:30万元,2标段:5万元 |
五、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1、2标段)2.2.4(1)项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救援车辆配置(20分)修改为: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救援车辆配置(20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设备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5分; 2.每增加1台3吨以上(含)平板清障车或三轴及以上平板车辆或50吨以上吊车(可租赁)增加1分,最多加5分。 |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10月29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采购人:****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