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同心镇力冲村新增下厢庙口至水库道路的更正公告(二)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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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力冲****水库道路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1 本项目不需提交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1、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2、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3、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形式。】
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2%
【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2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3.7 履约保证金
3.7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5%的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2%的履约担保.............
3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2.2 预付款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30%。
4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结算经由审计机构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不得低于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最高不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45天内支付。上述款项的支付均不计算利息,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致使发包人受损的,承包人需按实际损失赔偿发包人,发包人可在质保金中直接扣留,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另行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签订合同进场开工后,经发包方审核批准,可申请支付30%预付款;每月按完成工程量 80%支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结算,不需审计的项目支付至结算价97%;需审计的项目支付至合同价的80%,待审计部门审定后的结算总价支付到97%,结算审定后30天内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3%作为预留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无质量缺陷,在 30天内退回,不计利息。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镇**街1号

联系方式:182****8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藤州镇螺山一街51号

联系方式:177****9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燕靖

电 话:177****9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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