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瓜步排涝泵站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公示标题 公示类型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公示发布时间
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泵站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泵站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泵站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正常
2025-10-17 00:00:00
2025-10-20 23:59:59
2025-10-16 00:00:00
公告内容

**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5-440605-04-01-843829

投资项目名称

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泵站重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泵站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泵站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公示名称

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泵站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10月15日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总分为96.65;其中:勘察技术标得分11.58;勘察资信标得分5.80;勘察经济标1.75;设计技术标得分46.32;设计资信标得分24.00;设计经济标7.20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441965.34元(勘察投标报价为91394.1元;设计投标报价为350571.24 元)

质量承诺

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工期(交货期)

勘察设计服务期:总服务期从签订本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其中勘察设计周期为70 日历天,具体如下:

(1)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成果文件和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2)初步设计通过审批后 30 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效果图);

(3)施工图(含效果图)审核完成后10日历天内,提供经专家评审及第三方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核合格的勘察报告成果文件、设计文件及最终成果文件;

(4)设计后续服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等):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劳应文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编号:AS****00027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本项目资格条件中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业绩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乙级,证书编号:A****01097-6/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证书编号:B****39999-6/1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1.**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湖马湾、大榄河(狮山段))清淤工程勘察设计

2.丹灶镇万亩产业园配套水利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3.南北二涌(季华路至莲塘水闸段)岸线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4.**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湖马湾、大榄河(狮山段))清淤工程勘察设计

异议受理部门

****

联系地址

**市**区桂城街道华翠南路与怡海路****集团)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0757-****822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7-****6106

联系地址

**市**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10月20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1.项目编号:****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且异议应当针对评标结果的全部问题一次性完整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0757-****2820

相关附件
附件(5)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