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泵站重建工程项目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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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7-124********266776A-****1128-00000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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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泵站重建工程项目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泵站重建工程项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2月29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1月14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1.实名管理所需费用¥30000 元在清单中无填报位置,请明确
答:清单不单独列项实名管理费,需要在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函》中填写实名管理费用。
2.我单位某业绩,验收鉴定文件中有监理单位盖章及各参建单位签字,是否认可,请明确
答:业绩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供三类业绩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①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②合同协议书/分包协议书;③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其他说明
三、(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 标 人:****
地 址: **市**区桂城街道华翠南路与怡海路交界****泵站内)
联 系 人:徐小姐
电 话:0757-****8229
代理机构:****
地址: **市**区德政北路538号1710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20-****4833
2025年12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