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公司的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省****公司“70 克胶版纸、157 克铜版纸”专项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省****公司“70 克胶版纸、157 克铜版纸”专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供应方开始供货,2025 年 11月 15 日前完成供货,具体数量及到货时段、交货地点以调运单或直调单为准。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采购包组 |
品种 |
规格(mm) |
招标量(吨) |
最高投标限价(元/吨) |
交货地点 |
|
| 包组1 |
胶版纸 |
70g/㎡ |
卷筒 |
4200 |
4450 |
**省****公司仓****印刷厂 |
| 包组2 |
铜版纸 |
157g/㎡ |
平板 |
173 |
4859 |
|
注:以上招标数量为拟定数量,具体数量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3、中标单位数量
包组1:2家(分配比例:第一中标人70%,第二中标人30%)。
包组2:1家。
注:1、投标人可对本项目2个采购包组进行投标,可同时中标多个采购包。
2、招标人依据评审结果得分由高到低选取中标单位。若有中标单位放弃采购包组的中标资格或在供货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导致终止协议时,则招标人按评审结果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顺延确定该采购包组的中标单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行****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是纸张生产企业或****公司。
注:(1)生产****公司****公司控股生产企业均可;
(2)****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对生产企业持股51%以上的有效证明材料;
(3)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公司持股51%以上的有效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公司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证书)。
4、投标人具备绿色森林认证(FSC或PEFC)证书,且提供符合所投采购包组纸张要求的CMA检测报告。****公司须提供生产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组的投标。(提供投标函)。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本项目所有采购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按下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方式:各投标人必须携带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或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
3、获取地址:**市**区车陂路113号第二层205****广场创聚中心北门二楼);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材料: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若法人代表委托获取招标文件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的投标单位,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标书代写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1月06日09:00~09:30(**时间)标书代写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6日09:30(**时间)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市**区车陂路113号第二层205****广场创聚中心北门二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4、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递交投标文件并出席开标会。标书代写
5、本项目只接受已办理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om)。
六、其他
1、本项目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指定其下属具备独立****公司(名单详见下表)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并负责履行。投标人一旦参与投标,即视为接受此项安排。
| 序号 |
招标人下属具****公司名单 |
| 1 |
**** |
| 2 |
******公司 |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省****公司
地址:**市环市东路472号11楼
联系方式:020-****537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车陂路113号第二层205单元
联系方式:020-****8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话:159****6821
招标人:**省****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