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克胶版纸、157 克铜版纸”专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10月16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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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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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点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金额:(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元)(按采购包分别进行交纳) 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汇票、保函、保险等能够实现保证目的的方式。纸质保函或保险等凭证纸质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单独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递交至开标室。标书代写 2、交纳截止时间: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实际收款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3、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 号:800********8118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备注格式为:XX项目投标保证金-包组X-XXXXXX公司) |
投标保证金: 金额: 采购包组1:(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元); 采购包组2:(大写)壹万元整(¥10000.00元)。 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汇票、保函、保险等能够实现保证目的的方式。纸质保函或保险等凭证纸质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单独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递交至开标室。标书代写 2、交纳截止时间: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实际收款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3、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 号:800********8118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备注格式为:XX项目投标保证金-包组X-XXXXXX公司) |
一、相关说明:
本澄清纪要(一)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纪要(一)文件为准。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