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我旗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准党发〔2024〕8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旗组织实施2025****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标
2025年度拟评选3~5****工作室建设项目。
二、评选名额
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结合实际申报数量,在全旗范围内评选3~5****工作室,已被认定为**、自治区、市级别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范围
围绕我旗优势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在全旗范围内选择具有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非遗传承人和技术带头人,依托所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载体申请领办或创办。
四、申报条件
(一)个人条件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工作室活动,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技能含量较高的企业和职业院校生产服务一线,做出较大贡献或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高技能人才;
2.在传统产业行业中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且具有较高知名度、产品得到社会公认的非遗传承人、技艺人才和工艺美术人才。
(二)单位条件
1.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室有现实需要和强烈愿望;
2.能为工作室提供场地、人员、设备、经费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3.****工作室开展项目建设和成果产出。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工作室建设项目的材料如下:
1.本单位推荐报告和申报项目候选单位名单(按推荐顺序排列,见附件1);
2.《准****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2);
3.《****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报告》****工作室的职业(工种)、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工作室计划目标等);
4.《****工作室依托单位有关情况说明》(包括本单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中、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40%的证明材料,以****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证明等)
5.技能大师身份证、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六、评审
****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共同组织对各单位、****工作室建设项目候选单位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下达2025年度建设项目资金。
七、其他事项
(一)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评审资格,3****工作室建设项目,对已拨付的补助资金予以收回。
(二)建设项目参照《鄂****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细则(2022—2025年)》(鄂人社发〔2022〕101号)规定的项目经费使用范围要求,其中1万元给予领办人奖励,****工作室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确保资**全和效益最大化。
(三)建设项目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成一册,所提供证明、证件等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障局和主管单位对照原件认真审核,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有效印章。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联系人:王维,联系电话0477-****593、156****5154。标书代写
附件:
1.**2025****工作室建设项目推荐候选名单
2.准****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3.鄂****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细则(2022-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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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