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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实施2025****工作室建设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准人社发〔2025〕334号)规定,****保障局于2025年11月22日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了评审。经专家评审,****集团****公司****公司凌志刚等5人为2025****工作室建设项目候选人(详情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2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单位和个人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书面或电子邮****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公正、具体,签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477-****593
邮箱:****@qq.com
附件:****工作室建设项目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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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