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2025****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4日
开标日期:2025年10月15日
**县2025****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和**信和****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联合体牵头人:**省**市**区长江东路524号
联合体成员:**省**市长山路、桓谭路交叉口东南角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贰仟捌佰零捌万叁仟贰佰柒拾伍元贰角伍分 (¥****3275.25)
质量: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农业农村局
地址:**省****农场、**县禹王东路254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52-****6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5号
项目负责人:刘德坤、张帅、夏露超
联系电话:0551-****0359
公示期: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5号,联系人:刘德坤、张帅、夏露超,联系电话:0551-****0359。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管理局、****政府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920、0552-****66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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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