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人民医院救护车及配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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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救护车及配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 **省******开发区物流大道17号 829,500.00元 合计(总价):663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621 A****0621 医疗车 监护型救护车 康福佳牌 QJM5049XJH 3(辆) 276,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冉茂平、李洁、曹恩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公司领取纸质档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成交价计算收取。 (标准说明:①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以内的:按中标(成交)金额的1.5%收取;②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500万的:100万的部分按1.5%收取,超过100万,小于等于500万的部分,按实际超过金额的1.1%收取;③中标(成交)金额500万~1000万的:100万的部分按1.5%收取.超过100万,小于等于500万的部分,按400万的1.1%收取。超过500万,小于等于1000万的部分,按实际超过金额的0.8%收取;④中标(成交)金额1000万~5000万的:100万的部分按1.5%收取.超过100万,小于等于500万的部分,按400万的1.1%收取。超过500万,小于等于1000万的部分,按500万的0.8%收取。超过100万,小于等于5000万的部分,按实际超过金额的0.5%收取;代理费缴纳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账号:523********016894 银联号:314****00019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4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仪**新政镇隆城大道2段

联系方式:0817-****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仪**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三段57号

联系方式:0817-****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0817-****927

****

2025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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