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针灸医院少荃湖院区配套工程项目室外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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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少荃湖院区配套工程项目室外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5DFAGZ02229

原公告日期:2025-10-11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少荃湖院区配套工程项目室外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少荃湖院区配套工程项目室外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做如下澄清:

1.若按附录3第二类业绩要求资料提供业绩无法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室外工程金额、室外工程施工内容),另附盖合同甲方单位章的甲方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本项目不以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补充或佐证材料。若按附录3第二类业绩要求资料提供业绩无法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室外工程金额、室外工程施工内容)可提供该业绩“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或竣工结算书”****工程部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2.评标办法前附表中3.8.2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本项目对应资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如下:标书代写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对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下列业绩之一:(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880万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业绩,此业绩中须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内容;(2)单个合同业绩为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合同内容中须包含不低于2880万元的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内容,此业绩中须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内容)。请问:我司提供的房屋建筑业绩中包含金额不低于2880万元的建筑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内容,业绩证明材料为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是否认可

回复:本项目不以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补充或佐证材料。若按附录3第二类业绩要求资料提供业绩无法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室外工程金额、室外工程施工内容)可提供该业绩“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或竣工结算书”****工程部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4.投标人资格要求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2)单个合同业绩为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合同内容中须包含不低于 2880 万元的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内容,此业绩中须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内容)。

及详细评审标准中: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2)单个合同业绩为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合同内容中须包含不低于 2880 万元的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内容,此业绩中须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内容)。

请问:①我司施工过的单个合同业绩为: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体现不出室外附属等工程造价(及须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内容),请问:投标时开出具建设单位情况说明并体现:不低于2880 万元的室外附属等全部工程造价(及须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内容),是否认可

②我司提供业绩为某项目地块的室外工程,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道排等,请问施工图范围内道排是否理解为: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内容

回复:①本项目不以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补充或佐证材料。若按附录3第二类业绩要求资料提供业绩无法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室外工程金额、室外工程施工内容)可提供该业绩“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或竣工结算书”****工程部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②“业绩为某项目地块的室外工程”,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道排等。施工图范围内道排可以解为: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内容。

5.我单位提供的业绩名称为某房建室外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合同金额超过2880万元,且还有室外道路及排水,此类业绩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回复:单个合同金额达到2880万元及以上,且含有室外道路及排水的房建室外工程维修改造项目业绩予以认可;需提供招标文件及澄清公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修改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7.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已更新,详见附件1。

8.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9.本项目开标时间延至2025年11月12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 区(**大道与**路**)2楼7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注:本答疑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澄清一内容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为准。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寿春路300号

联系人:阮老师

电话:130****257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章芹、胡佳慧

电话:0551-****1258、****1259(188****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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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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