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少荃湖院区配套工程项目室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1 项目名称:****少荃湖院区配套工程项目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少荃湖院区配套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皖卫复〔2025〕54号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财政+自筹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1 招标项目名称:****少荃湖院区配套工程项目室外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省**市
2.6 建设规模:少荃湖院区室外道路、广场,室外绿化,室外停车场,室外雨污、强弱电、消防管网,液氧站,围墙等工程,以及智能化工程(消防控制机房和智能化机房工程)、医疗专项系统、医疗设备等。
2.7 合同估算价:4119万元
2.8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室外道路、广场、绿化、停车场、管网、液氧站基础、围墙等工程,具体内容以图纸和工程清单量为准。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880万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业绩,此业绩中须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内容;
(2)单个合同业绩为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合同内容中须包含不低于2880万元的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内容,此业绩中须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内容)。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1258。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1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3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市**新区**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 区(**大道与**路**)2楼8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寿春路300号
邮编:230061
联系人:阮老师
电话:130****257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大道236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章芹、胡佳慧
电 话:0551-****1258、****1259(184****6108)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3830、0512-****8516
11.5****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市****管理局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
电 话:0551-****3530、0551-****3680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102********010********065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或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175****0120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少荃湖院区配套工程项目室外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少荃湖院区配套工程项目室外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做如下澄清:
1.若按附录3第二类业绩要求资料提供业绩无法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室外工程金额、室外工程施工内容),另附盖合同甲方单位章的甲方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本项目不以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补充或佐证材料。若按附录3第二类业绩要求资料提供业绩无法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室外工程金额、室外工程施工内容)可提供该业绩“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或竣工结算书”****工程部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2.评标办法前附表中3.8.2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本项目对应资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如下: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对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下列业绩之一:(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880万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业绩,此业绩中须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内容;(2)单个合同业绩为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合同内容中须包含不低于2880万元的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内容,此业绩中须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内容)。请问:我司提供的房屋建筑业绩中包含金额不低于2880万元的建筑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内容,业绩证明材料为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是否认可
回复:本项目不以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补充或佐证材料。若按附录3第二类业绩要求资料提供业绩无法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室外工程金额、室外工程施工内容)可提供该业绩“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或竣工结算书”****工程部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4.投标人资格要求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2)单个合同业绩为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合同内容中须包含不低于 2880 万元的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内容,此业绩中须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内容)。
及详细评审标准中: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2)单个合同业绩为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合同内容中须包含不低于 2880 万元的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内容,此业绩中须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内容)。
请问:①我司施工过的单个合同业绩为: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体现不出室外附属等工程造价(及须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内容),请问:投标时开出具建设单位情况说明并体现:不低于2880 万元的室外附属等全部工程造价(及须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内容),是否认可
②我司提供业绩为某项目地块的室外工程,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道排等,请问施工图范围内道排是否理解为: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内容
回复:①本项目不以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补充或佐证材料。若按附录3第二类业绩要求资料提供业绩无法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室外工程金额、室外工程施工内容)可提供该业绩“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或竣工结算书”****工程部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②“业绩为某项目地块的室外工程”,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道排等。施工图范围内道排可以解为: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内容。
5.我单位提供的业绩名称为某房建室外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合同金额超过2880万元,且还有室外道路及排水,此类业绩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回复:单个合同金额达到2880万元及以上,且含有室外道路及排水的房建室外工程维修改造项目业绩予以认可;需提供招标文件及澄清公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修改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7.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已更新,详见附件1。
8.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9.本项目开标时间延至2025年11月12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 区(**大道与**路**)2楼7号开标室
注:本答疑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澄清一内容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为准。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寿春路300号
联系人:阮老师
电话:130****257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章芹、胡佳慧
电话:0551-****1258、****1259(188****5299)
****
****
2025年10月28日
****少荃湖院区配套工程项目室外工程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少荃湖院区配套工程项目室外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11月12日
****少荃湖院区配套工程项目室外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集团大楼
投标报价:叁仟陆佰贰拾伍万陆仟陆佰叁拾捌元叁角柒分(****6638.37元)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寿春路300号
联系人:阮老师
联系方式:130****257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紫云路888****集团A座
项目负责人:章芹、胡佳慧
联系电话:0551-****1258、****1259
公示期: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A座407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3680【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2025年11月13日
****少荃湖院区配套工程项目室外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少荃湖院区配套工程项目室外工程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仟陆佰贰拾伍万陆仟陆佰叁拾捌圆叁角柒分(****6638.37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郁劲松、张大玲、史俊、张连荣、曹冬梅、韩加生、王瑜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