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艺术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管理委员会以甬东旅政发〔2024〕2 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东钱湖财****东****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东****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委托代理机构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3#楼光电玻璃LED屏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0133万元,建设规模: 工程总用地面积25.66亩,新增建筑面积 25304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1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展示区、业务区、学术交流区、综合服务区以及半室外空间。工程同时配建停车位151个、内部道路、室外管网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 位于东钱湖殷湾片区,连心路以北,莫谷路以西 。
2.2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3#楼光电玻璃LED屏的采购 。本次招标控制价 ****419元。
2.3 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交货通知后45日历天内到货。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施工现场。 2.5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光电玻璃LED屏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具备(资质要求) / 。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6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8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18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海达大厦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74-****6037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中**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室
联系人:蒋依玲、乐郑成、陈**
联系电话:0574-****7995、0574-****4375
监管部门:**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