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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公务用车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结果
| 中选供应商名称 | 联系地址 | 中标结果:下浮率(%) |
| ****店 | **淡水河背街212号源达 | 27.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公务用车维修定点服务 |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范围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或累计结算总费用达¥86126.00元,两者任一条件达到,本项目履约结束 |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
五、开标信息
1.开标日期:2025年10月29日
2.开标地点:****
3.开标小组成员:毕玉耀、蔡之任、刘国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序号 | 投标人 | 资格性检查 | 符合性检查 |
| 1 | ****店 | 通过 | 通过 |
| 2 | **市****公司 | 通过 | 不通过 |
| 3 | **市惠****修理厂 | 通过 | 不通过 |
1.响应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向****采购办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予以驳回。质疑资料不接受邮寄。
2.公告到期后未收到书面质疑,视为投标人认同公示结果的全部内容。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联系部门:****采购办
2.联系方式:0752-****977
3.地址:**省**市**区三和街道叶挺大道三和段21****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