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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原定于2025年11月05日09时30分在**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进行**市**区****公司物业租赁权2处(分拆招租)拍卖, 现对该场拍中的标的“**市**区****公司**市**区枫湾镇枫中路35号工商所办公及住宅楼 (整体招租)租赁权”进行更改,特此公告。
标的名称:**市**区****公司**市**区枫湾镇枫中路35号工商所办公及住宅楼 (整体招租)租赁权;竞买保证金:¥2,800元;起拍价: ¥16,800元。
现将修改的部分约定如下:
原来的:
拍卖方式:
采用网上竞价,即“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本次公开招租未设置优先权人。
现在的:
拍卖方式:
采用网上竞价,即“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1标的设有优先权人。有优先权人的按“优先权的行使”执行。优先权人行权时间60分钟。
优先权的行使:经营性资产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竞价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权人可以表示接受该最高应价的,则拍归优先权人;优先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标的其他信息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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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