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重点区域无人机自动巡检智能服务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省重点区域无人机自动巡检智能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0月30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重点区域无人机自动巡检智能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3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10:00标书代写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0:00标书代写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部分”综合实力:“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计4分,最多计8分。2、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个证书计4分,最多计16分。3、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数据中心(中国网****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证书的计6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现更正为:“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计5分,最多计10分。2、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个证书计5分,最多计20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 技术要求“服务专项1:大气监测无人机自动巡检飞行服务”中:“5、为保证服务质量,服务期内每个站点提供不少于1台无人机飞行器(含1台备用机)”,现更正为:“5、为保证服务质量,服务期内每个站点提供不少于1台无人机飞行器”。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陈少鹏
电话:0731-****8782
2、采购人
名称:****
地 址:**市**区万家丽中路3段118号
联系人:贾先生、李先生
邮编:/
电话:0731-****8058、0731-****8026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市**区潇湘南路1段208****广场南栋1212室
联系人:陈少鹏、蒋婷、李清
邮编:410000
电话:0731-****8782
电子邮箱:/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