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庐城镇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二次招标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县庐城镇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二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澄清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13:****政府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和《****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7〕37号)现已废止,最新文件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
二、答疑部分
提问1:中标后缴纳的运营保证金,是现金还是可以保函如果是现金, 什么时候退,用什么方式退
答:具体相关事宜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在合同签订时进一步确定。
提问2:本项目要求运营单位做联合体牵头人,是所有****公司账户么那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怎么支付
答:本项目采用EPCO模式实施,联合体中承担运营任务的成员仅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涉及工程施工的款项采取单独支付的方式,付款方式按照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进度款按月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竣工结算审核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97%,余款3%作为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余款,此项可查看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塔**路208号;**县庐城镇塔**路293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包主任
电话:0551-****12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薛工
电话:0551-****1304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