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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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分局民辅警(工勤)体检服务采购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2025年分局民辅警(工勤)体检服务采购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2025年分局民辅警(工勤)体检服务采购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美****公司
地址:**省**市****中心一期商务区第5号楼4层2号房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1.在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情况下,正常开标。2.本次招标过程中,我公司没有弹出二次报价窗口,就结束了整个评标。
事实依据:仅以两家单位合格的情况继续推进,不符合正常开标,此次招标应暂停或重新组织。
法律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规则。
请求:流标处理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现对贵单位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以下回复: 本项目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政府****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第32页,第三节废标条款规定“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用竞争性磋****政府****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及采购文件第38页,第五节 竞争性磋商程序 “3.3 磋商及最后报价:评标委员会在线发出磋商指令,指令发出后,供应商在系统提示的时限内完成最后报价和其他承诺填写并提交。未在时限内提交的,视为退出磋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不足 3 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换项目、以及政府****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有效供应商为两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正常流程。 1、贵单位系统没有弹出二次报价窗口,我司咨询****交易中心信息处,****中心系统是完善的,不会针对其中一家供应商出现没有弹出二次报价窗口的情况,我司及采购人没有权限可以看到评审过程中出现的二次报价过程,如贵单位还有疑问,请咨****交易中心信息技术咨询:软件技术(国泰新点)客服电话:0512-****8067 (交易系统咨询请拨1标书制作请拨2)交易系统现场技术(国泰新点)咨询电话:0851-****9750、****9751。 综上:本项目符合相关法规及采购人的切实需要。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规定,贵单位质疑事项不成立。如贵单位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的关注。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本项目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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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549491168_348355490.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