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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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市**区屠园镇古河村新路网格1772亩土地流转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社区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5年
交易底价: 100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1772.00亩
联系方式: 杨子航(156****3225)
| 乡镇(街道) | 屠园镇 | 村(社区) | 古河社区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5-10-20 |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1772.0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项目概况 1.土地坐落:古河村新路网格,**:中扬交界,南至:中陈线,西至:水泥路,北至:苗郑引河送水渠。 2.招租面积:总面积1772亩(其中沟渠、生产道路、公摊等面积约占7%,实种面积约1648亩)。投标人投标前需自行实地查看地块,详细了解相关情况,报名即视为对地块现状、面积及附属设施认可,中标后不再丈量。 3.招租用途:粮食生产,需保持土地原貌,不得开挖塘口,不得**建筑物。中标方需提供不低于40%****村委会**经营,具体**经营模式另行约定。 4.投标起拍价:1000元/年/亩。土地年租金为1772亩*每亩中标价。 5.土地流转服务费50元/亩/年(88600元/年,村集体所有)。水利工程水费12元/亩/年(21264元/年,村居代收)。前期村居投入水利设施等建设50万元需中标人承担,报名则视为对该笔费用认可,中标后需一次性缴纳给村居,土地合同到期后不退还。 6.投标保证金:177.2万元,投标方需在报名结****村委会账户(户名:**市**区****委员会,账号:321********100****3393),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7.本项目投标人应为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体资格详见项目描述)。信誉要求:征信无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投标人如有拖欠发包方土地租金行为或涉诉纠纷主体不允许报名。 |
| 项目位置 | **市****社区 |
| 项目四至 | **:中扬交界,南至:中陈线,西至:水泥路,北至:苗郑引河送水渠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合同签订及相关事项 1.中标方应于中标公示期(3天)结束后3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归村集体所有,收回土地经营权,土地招标依次顺延承包。 2.签订合同后3工作日内向**区屠园镇古河村交清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全额租金、履约保证金、土地流转服务费(50元/年/亩)、水利工程建设费、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归村集体所有,收回土地经营权,土地招标依次顺延承包。 3.土地租金以中标价为准,合同期内第二年起,每年租金于前一年10月30日前缴清,否则招租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并终止合同,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归村集体所有,收回土地经营权。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0%(例:如果中标价为1100元/年/亩,则履约保证金为1100元/年/亩)。履约保证金在土地流转承包期满后退回(履约保证金退回时不计利息)。 5.承包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期内不得破坏耕作层或从事有损耕作土壤的经营活动,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及土地用途。承包方需配合出租方完成秸秆禁烧、沟渠道路修建等日常管理工作,因承包方不配合造成损失的,由承包方承担。 6.承包期内,如遇政策调整、项目建设及其他工作需要、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出租方需收回土地的,承包方需无偿退还相应土地,出租方按照退回土地面积及时间,退还相应比例的土地租金。 土地租赁期限 当竞拍价不超1100(含1100)元/年/亩时,合同签订5年,当竞拍价1100-1150元/年/亩时,合同签订3年,当竞拍价超过1150元/年/亩时,合同签订一年。 |
| 项目审查表 | IMG_0001.jpgIMG_0002.jpgIMG_0004.jpgIMG_0005.jpgIMG_0003.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_0005.jpg |
| 所有权人 | **市**区屠园镇古河村新路网格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个人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是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 流转期限 | 5年0月 |
| 标段描述 | 项目概况 1.土地坐落:古河村新路网格,**:中扬交界,南至:中陈线,西至:水泥路,北至:苗郑引河送水渠。 2.招租面积:总面积1772亩(其中沟渠、生产道路、公摊等面积约占7%,实种面积约1648亩)。投标人投标前需自行实地查看地块,详细了解相关情况,报名即视为对地块现状、面积及附属设施认可,中标后不再丈量。 3.招租用途:粮食生产,需保持土地原貌,不得开挖塘口,不得**建筑物。中标方需提供不低于40%****村委会**经营,具体**经营模式另行约定。 4.投标起拍价:1000元/年/亩。土地年租金为1772亩*每亩中标价。 5.土地流转服务费50元/亩/年(88600元/年,村集体所有)。水利工程水费12元/亩/年(21264元/年,村居代收)。前期村居投入水利设施等建设50万元需中标人承担,报名则视为对该笔费用认可,中标后需一次性缴纳给村居,土地合同到期后不退还。 6.投标保证金:177.2万元,投标方需在报名结****村委会账户(户名:**市**区****委员会,账号:321********100****3393),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7.本项目投标人应为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体资格详见项目描述)。信誉要求:征信无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投标人如有拖欠发包方土地租金行为或涉诉纠纷主体不允许报名。 |
| 交易面积 | 1772.0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00 |
| 交易底价 | 100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 补充说明 | 合同签订及相关事项 1.中标方应于中标公示期(3天)结束后3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归村集体所有,收回土地经营权,土地招标依次顺延承包。 2.签订合同后3工作日内向**区屠园镇古河村交清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全额租金、履约保证金、土地流转服务费(50元/年/亩)、水利工程建设费、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归村集体所有,收回土地经营权,土地招标依次顺延承包。 3.土地租金以中标价为准,合同期内第二年起,每年租金于前一年10月30日前缴清,否则招租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并终止合同,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归村集体所有,收回土地经营权。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0%(例:如果中标价为1100元/年/亩,则履约保证金为1100元/年/亩)。履约保证金在土地流转承包期满后退回(履约保证金退回时不计利息)。 5.承包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期内不得破坏耕作层或从事有损耕作土壤的经营活动,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及土地用途。承包方需配合出租方完成秸秆禁烧、沟渠道路修建等日常管理工作,因承包方不配合造成损失的,由承包方承担。 6.承包期内,如遇政策调整、项目建设及其他工作需要、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出租方需收回土地的,承包方需无偿退还相应土地,出租方按照退回土地面积及时间,退还相应比例的土地租金。 土地租赁期限 当竞拍价不超1100(含1100)元/年/亩时,合同签订5年,当竞拍价1100-1150元/年/亩时,合同签订3年,当竞拍价超过1150元/年/亩时,合同签订一年。 |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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