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新城区配套设施监测预警项目-寿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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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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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新**配套设施监测预警项目-**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新**配套设施监测预警项目-**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二期)项目和古**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监测预警项目-**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和延伸,依托市级城市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构建覆盖燃气(含燃气用户终端)、供水、排水安全领域的监测感知体系。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新**配套设施监测预警项目-**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经专家论证,论证小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理由如下:
1、****办公厅、****办公厅《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模式”的意见》(皖办发(2021)22号)第三条“实施步骤和责任主体”要求:监测系统****建设厅负责统筹协调,****政府负责,清华****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撑,统一建设标准和规范。目前****研究院掌握该项目技术,所以该****研究院成果转化企业承担。当前,****,作为**清华院的唯一成果转化单位,**新**配套设施监测预警项目-**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应由其承建。
2、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模式”已在**三十多个城市推广应用,形成了涵盖建设、监测、运营多环节的发明专利及软件著作等多种专利。本项目需要提供涉及以上专利中的城市公共安全专有核心技术和关键保密数据的服务。从公共安全、技术专有及资料涉密等因素考虑,只能从城****集团****公司进行采购。本项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条件。
综上,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相关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承建**新**配套设施监测预警项目-**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经开区习友路与****大学****研究院2号楼201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03日 至 2025年11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陈**

联系地址:**国投大厦3楼

联系电话:0554-****035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公共**交易监督管理股

联系地址:**国投大厦15楼

联系电话:0554-****012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宋崇崇

联系地址:**省**市****大厦A座23楼

联系电话:181****331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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