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溪镇道路提升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1、工程名称:和溪镇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2、招标人:****
联系方式:陈先生 联系方式:199****7981
地址:**省**市**县和溪镇乡府路6号
3、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小王 联系方式:136****9531、0596-****799
地址:**省**市芗**南星村**30号兴来苑5楼
4、工程交易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第三方平台
5、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对和溪镇镇区中街、南街、北街道路建设等,预算审核价为****468元,K= 12%,发包价为****211.84元。
6、招标范围和内容:和溪镇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9、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3日9:30时
10、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伍拾捌万叁仟贰佰壹拾壹元捌角肆分 (小写:¥ ****211.84元)
项目经理:杨建辉 注册编号:闽235********6035
工期: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11、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名称及原因:福****公司、******公司、福****公司3家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4.2条款的第23条的要求,作废标处理。
12、评标委员会成员:沈育平(组长)、陈助清、吴亦滢、苏建福、张雅云
13、公示时间:2025年 11 月 04日至 2025年 11月06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4、监督部门:**县和****监管中心 联系电话:130****8900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