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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物流中心充电桩建设工程项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完成。其中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期为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天内。
现更正为: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其中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期为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10个日历天内。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招标人需求 二、采购需求2.设备需求中第2项双枪直流充电桩 额定功率:120W。
现更正为:双枪直流充电桩 额定功率:120KW。
3、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9:30。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9:30。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时,请以上传的澄清文件为准,给各位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育才东路89号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934-****608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豪庭春天西门写字楼11层
联 系 人:杨舟
联系电话:0934-****222
电子邮件:****@qq.com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