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物流中心充电桩建设工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已完成评标工作,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物流中心充电桩建设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
3.工程内容:****物流中心充电桩建设,包含监控基础、箱变基础、充电桩基础、电缆沟、顶管、措施项目、箱变、消防、接地部分、控制电缆、线路部分、充电桩部分、监控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其中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期为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10个日历天内。
5.建设地点:****物流中心(**省**市**区公刘路3号)。
6.质量标准:合格。设备在运抵安装现场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到货清单与质量合格证开箱检验,双方清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安装调试结束后5日内招标人、中标人双方进行项目安装验收。安装验收通过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设备及系统质量验收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并填写《验收单》。
7.质保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
8.最高限价(货币单位:人民币):82.324648万元
9.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0日
10.评标日期:2025年11月18日
11.评标地点:****
12.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775637.24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报价:786726.95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绿能****公司;投标报价:805562.43元。
13.公示日期: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1日。
14.评标委员会成员:许智铭、朱志贵、曹爱萍、路永通、孙海峰。
15.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经济信息网(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6.联系方式:
在此期间对以上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和****同时提出。如在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情况,请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育才东路89号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934-****608
电子邮件:****@qq.com
纪检监察部门联系人:杨宁娟
联系电话:0934-****68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豪庭春天西门写字楼11层
联 系 人:杨舟
联系电话:0934-****222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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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