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开区先进金属材料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复核) | |||||||
| (公示期: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07日) | |||||||
| 项目标段名称 | **经开区先进金属材料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500 | ||||
| 项目编码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78****648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4955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000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李曦 | 注册一级建筑师,建筑专业高级职称 | 201****0662,中联高****2111 | |
| 第二名 | **同乘工程****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000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金文杰 | 注册一级建筑师,建筑专业正高级职称 | 200****0283;021****03680 |
| 第三名 | ****大学****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250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陈弘 | 注册一级建筑师,建筑设计正高级职称 | 200****1106,G****358676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资格评审复核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如下: ①****研究院****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院有限公司)因联合体成员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联合体成员为同一家单位,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2 条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7 第 3 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院有限公司)因联合体成员与投****设计研究院****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联合体成员为同一家单位,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2 条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7 第 3 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提供的投标文件勘察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规模(建筑面积不低于 10 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因评审业绩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 形一览表》A-3 投标人的业绩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第 3 条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初步评审均合格,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综合得分进行排序,一致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 三 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
| 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竞争性论证情况(如有) | 无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 (联系人:欧老师,联系电话:178****6487)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