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县畜禽粪污**化利用****处理中心项目 | ||
| ******县畜禽粪污**化利用****处理中心项目初步设计 | ||
| ******县畜禽粪污**化利用****处理中心项目 | ||
| A02-124********886991F-****1101-000001-5 | ||
| 更正公告 |
关于******县畜禽粪污**化利用****处理中心项目初步设计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县畜禽粪污**化利用****处理中心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于2025年11月3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P11页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29条款号: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最迟应在开标当天上午9:00时前到场解密投标文件,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不再接受其对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应接受其对投标文件解密。”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
“2、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最迟应在开标当天上午9:30时前到场解密投标文件,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不再接受其对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应接受其对投标文件解密。”标书代写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招标人:****
日期: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