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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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项 |
原招标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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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磋商公告4.项目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7,643,880.5976元。 |
预算金额:8,099,658.417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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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4.磋商报价要求 |
13.1本项目三年物业服务费结算模式为包干制。具体限价如下: 1、 住宅:不高于 1.28 元/月/平方米(包含公共区域水电费、小区公众责任险、电梯运行费、电梯年检维保费及二次加压能耗等费用,垃圾费业主自行缴纳); 2、商业:不高于 1.5 元/月/平方米(包含公共区域水电费、小区公众责任险、电梯运行费、电梯年检维保费及二次加压能耗等费用,垃圾费业主自行缴纳); 3、天和百货、地下停车场管理、酒店、收费等事宜不包括在本方案内,另行商议。 4、投标总报价为预估管理费,实际物业管理费由中标人向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及物业类型标准收取。 |
13.1本项目三年物业服务费结算模式为包干制。具体限价如下: 1、 住宅:不高于 1.28 元/月/平方米(包含公共区域水电费、小区公众责任险、电梯运行费、电梯年检维保费及二次加压能耗等费用,垃圾费业主自行缴纳); 2、商业:不高于 1.5 元/月/平方米(包含公共区域水电费、小区公众责任险、电梯运行费、电梯年检维保费及二次加压能耗等费用,垃圾费业主自行缴纳); 3、车库:不高于 1.5 元/月/平方米。 4、天和百货、地下停车场管理、酒店、收费等事宜不包括在本方案内,另行商议。 5、投标总报价为预估管理费,实际物业管理费由中标人向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及物业类型标准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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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6.磋商保证金 |
15.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磋商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15.2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标书代写 15.3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公司;开户行:****公司**支行;账号:660********8700019】,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标书代写 注: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排磋商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 |
15.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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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采购需求2.建设规模 |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2078.05㎡,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9848.72㎡;车库:10013.56㎡ ;商铺建筑面积:22215.77㎡。 |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0504.8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9848.72㎡;车库:8440.33㎡ ;商铺建筑面积:22215.77㎡。 |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磋商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恭城县恭城镇文武路1号
联系人:冯秋玉
电话:132****68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村委174号
联系人:秦娟、唐斌、陈卓琳、郭庆娟
电话:152****0982